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万吨/年1,4-丁二醇精细化工及配套工程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万吨/年1,4-丁二醇精细化工及配套工程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万吨/年1,4-丁二醇精细化工及配套工程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47-2260SCCZF022)
招标项目所在地:新疆五家渠市
1. 招标条件
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业能化公司)拟对20万吨/年1,4-丁二醇精细化工及配套工程项目(二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业主方为新业能化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新业能化公司,承包模式为EPC总承包模式。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名称为: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万吨/年1,4-丁二醇精细化工及配套工程项目(二期)EPC总承包;招标编号为:0747-2260SCCZF022。
2.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与界区范围
本项目为建设一个完整的20万吨/年1,4-丁二醇精细化工及配套工程(二期)项目,包含电石储运和破碎、乙炔装置、甲醛装置、BYD装置、BDO装置,PSA装置、污水改造(不含中水回用、浓盐水、结晶分盐装置)、仪表空气及氮气缓冲罐区、罐区、硫回收尾气处理设施改造、废酸再生、废液焚烧、冷冻站、换热站、装卸站、循环水站、泡沫站、火炬、机柜间、控制室(利旧)、配电室、润滑间(三级过滤)等装置,及配套管道、电气(不含110KV总变扩容)、仪控、消防、给排水、电信、分析仪器、暖通、外管和管廊等,包括与原有系统的连接以及连接所需要的改造。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工程设计、详细工程设计、竣工图编制。凡属于实现业主本项目合同目的设计内容均属于总包方的设计范围,由总包方在施工期间派遣现场设计代表,提供现场服务。
(2)组织HAZOP分析和LOPA-SIL分析及其他所必须的风险分析,在此过程中双方共同确认的建议项或整改项,由总包方在项目实施中执行且不构成业主的变更,不因此增加费用及调整工期。
(3)设备和材料(包括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的采购、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调试、化学清洗、打压、吹扫、试验和考核。
(4)全部建筑、安装工程(不含以下第三方质量检测:桩基及换填检测、材料检测、无损检测)。
(5)人员培训、调试、技术服务、技术指导、技术资料的提供、开车指导服务。
(6)对需拆除再利用的现有设施的拆除和利用;包括对需拆除不用的现有设施的外运(运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包括对不需拆除的现有运行设施的保护;包括与原系统相接的接口及其接口改造;包括垃圾外运、余土外运(1km内)、道路的恢复等全部工作内容。建设区域内如有需要移位的地管、地下电缆和需要拆除的地面建筑物,不在总包方工作范围内,但如果需要时,总包方要免费配合业主进行相应的变更设计。
(7)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工作清单、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且确实是承包商工作、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本技术规格书对20万吨/年1,4-丁二醇精细化工及配套工程(二期)项目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或满足安全、环保规范所必须的全部的设备、材料、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技术服务、技术指导、运行及维护手册编制等均属于总包方承包范围,相应费用应当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如果总包方投保报价未列明则视为其无偿提供。
(8)配合安全预评价、职业卫生评价、环评、节能评估等工作,并在项目实施中执行评价报告的要求和相关部门的批复意见。
(9)编制安全、职业卫生、消防、节能、环保、抗震、水土保持等设计专篇,并配合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并在项目实施中执行各专篇的要求和相关部门的批复意见。
(10)完成环保、安全、消防、质量、档案、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特种设备等专项验收,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及整体竣工验收。
(11)为确保项目的完整性,虽未列入上述工程范围,但为完成本合同装置所必须的内容,视为本合同工程范围的内容,且该部分所产生的费用均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中。
(12)试车所需的首次填充物(包括但不限于催化剂、润滑油脂、填料等)由投标人负责提供。
(13)招标人负责向投标人提供水、电、气的接口,但投标人须根据其消耗量自付费用(施工用电、用水接口位置已引至该项目现场,由投标人中标后自行负责并装表计量,投标人自己安装线路及计量表)。
(14)为实现业主合同目的,虽未列入上述工程范围,但为完成本合同装置所必须的内容,视为本合同工程范围的内容,且该部分所产生的费用均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中。
投标人自行查勘现场,并核对招标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因招标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存在错误、遗漏导致投标人解释或推断失实的,投标人应在自身经验范围内处理,若投标人有不负责任的行为(未查勘现场、未提请招标人核对勘误),不免除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
2.2工程进度要求
2023年10月15日前,完成土建、设备、工艺、电气、仪表等工程所有施工内容(施工图所有内容),完成项目中间交接,启动试运行。
中标人还需在与招标人签署合同时明确设计、施工各5个完成时间节点。
2.3工程质量要求:
l 项目设计、调试、设备等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设计与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和技术规范书的约定。
l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l 不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分项工程(单元工程)合格率100%。
l 有效控制质量通病,观感质量及施工工艺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2.4工程安全环保(HSE)目标:
l 轻伤事故负伤率为0。
l 所有权属于企业的车辆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责任或同等责任的一般及以上交通事故为零(一般事故指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超过1万元不足3万元的事故)。
l 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中毒及以上人数为0。
l 因违反国家、地方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被自治区(兵团)相关主管部门通报或处罚事件为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后审,投标时根据需要审核原件)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3.3 投标人必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须同时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证书。
3.4 业绩、资料提供及要求
3.4.1 投标人提供与本工程同类技术的业绩说明文件(至今在建或已建成4.5万吨/年及以上BDO建设规模项目),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业绩合同的封面、采购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的复印件,已建成项目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4.2 投标人的分包商(若有)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与其分包内容相应的资质证书和实施业绩,建筑、安装施工、调试分包商应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 投标人的项目管理团队
(1)投标人需提供本项目的项目管理组织机构。项目管理团队主要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职称、相关证书、业绩证明、简历、以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2)项目经理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一级建造师、具有类似装置项目管理业绩;
(3)设计经理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以及类似装置的设计经验;
(4)各专业主要设计人员须有类似装置的设计经验及相应专业的工程师职称;
(5)采购经理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及类似装置的采购管理业绩;
(6)施工经理须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类似装置施工管理业绩;
(7)本项目的其他专业经理,应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类似装置的管理和控制经验;
(8)投标人需承诺,一旦中标,项目管理团队的主要人员必须为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能随意更换。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签订或终止合同。
3.6 其他
3.6.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6.2 投标人及其分包人近三年内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3.6.3 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证明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并提供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时间
2022年3月22日9:00时至2022年3月28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方式
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1)注册:通过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完成注册(免费),在注册中请按照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合法信息及证件。工作人员会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已注册单位可跳过此步骤);
(2)购买:注册审核通过后,在【投标管理-购买文件】页面找到项目标号,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文件。支付成功后,可在【投标管理-文件下载】页面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所有注册、缴费、发票等业务均须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完成(平台注册过程中如遇任何问题可联系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3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套,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4月12日上午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和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2年4月12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30分,在下述地点公开开标,届时邀请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6.2 开标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4层第8会议室。